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,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,按照河北省人社厅《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》和邯郸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二十三条政策措施》以及市人社、市财政部门《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邯人社字[2020]76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及招聘对象
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招聘对象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。优先招用烈士子女、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、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。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所需材料
(一)时间: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(二)报名地点: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14。
(三)报名所需材料:
1、邯郸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,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。
2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脱贫人口另需提供《贫困手册》或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就业困难人员另需提供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残疾人员另需提供《残疾证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三、招聘岗位
(一)招聘岗位: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岗位、邯郸市信访局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岗位、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防疫岗位、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共服务岗位。
(二)招聘人数:43人。
四、岗位待遇及聘用期限
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,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。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(当前市主城区标准为2200元/月);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。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。
五、招聘程序
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结果当场通知申报人员。将通过的人员情况汇总后向市人社局就业处报备。
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;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,比例在1:5以内,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;比例超过1:5,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、面试择优录取;均按1:1进入考察环节,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可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。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及用人单位需求,进行统一分配上岗。
六、日常管理
根据文件要求,按照“谁开发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体,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管理,确定具体岗位职责,制定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,实行考勤制度,建立管理台账等。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、劳务协议等,约定双方权利、义务。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向人社部门申请岗位和社保补贴。
七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
咨询电话:0310-5709692
附:邯郸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
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月9日